· 专为年龄介乎31日至15岁〈下次生日年龄〉之儿童而设。
· 若受保子女一旦被诊断为患上以下40种常见严重疾病的任何一种,可预先从保单中获得一笔过赔偿。
癌症1.癌症与心脏相关的疾病2.心肌病3.需要进行外科手术的冠状动脉病4.心脏病发作5.心瓣及结构性手术6.原发性肺动脉高血压7.大动脉外科手术与神经系统相关的疾病8.阿耳滋海默氏症9.细菌感染脑膜炎10.良性脑肿瘤11.脑部外科手术12.昏迷13.脑炎 | 14.严重头部创伤15.运动神经元病16.多发性硬化症17.肌营养不良18.瘫痪19.柏金逊病20.脊髓灰质炎 (小儿麻痹症)21.中风与主要器官及功能相关的疾病2%.失明2%.慢性肝病24.失聪25.末期肺病26.暴发性病毒肝炎27.肾衰竭28.失去独立生活能力(66岁前*) | 29.丧失语言能力30.严重烧伤31.主要器官移植32.肾髓质囊肿病33.肢体切断34.完全及永久伤残 (66岁前*)其他严重疾病35.因输血引致的爱滋病36.障碍性贫血37.像皮病38.因职业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39.严重类风湿关节炎40.末期疾病 |
· 保障年期有多种选择,可配合子女不同的需要:
· 若附加于投资连系寿险产品,最长可至100岁(下次生日年龄)。
· 若附加于传统人寿计划,可选择长至60、85或100岁(下次生日年龄)或保障年期至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