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保诚----危疾终身加倍保包括什么严重疾病
随着医疗科技发展,癌症、心脏病或中风的生存率不断提高,患上严重疾病只是愈见普遍而并非末路!然而当严重疾病到临,足够的经济支援虽然有助您加快痊愈,但您更需要一个在赔偿后仍然提供保障的计划。此文以英国保诚----危疾终身加倍保为例说明。
「危疾终身加倍保」计划是英国保诚「危疾终身保」的升级版本,计划是集危疾保障、人寿保障及现金价值于一身。赔偿额可高达投保额700%!即使客户曾经进行索偿,「危疾终身加倍保」计划的保障亦会延续下去,继续就不同阶段的危疾提供保障。今天将它的五大优势一一列明,让您无法拒绝!!!
【产品特色】 (一) 多重早期严重疾病或严重疾病保障,让受保人倍加安心(即:多次赔偿) 保诚「危疾加倍保」计划可作多次早期严重疾病保障或严重疾病保障赔偿。 1、保诚「危疾加倍保」计划共有5 个疾病组别:1)癌症组,2)心脏组,3)神经系统组,4)主要器官组,5)其他严重疾病,其中癌症设有300%保障限额,而与心脏相关的疾病、与神经系统相关的疾病、与主要器官相关的疾病及其他严重疾病则各设有10 0%保障限额; 2、不论是早期严重病况或严重病况,只要相对应的疾病组别限额未耗尽,仍可继续受到相关保障; 3、即使其中一个疾病组别的保障限额经已耗尽,受保人于其他疾病组别的保障仍然生效x; 4、本计划于赔偿当时保额100%后仍可以享有早期严重疾病保障。 (二)保障105种重疾,47 项早期严重疾病保障、52 项严重疾病保障 1、如果受保人患上指定的47 项早期严重病况,即可获一笔过赔偿,让受保人可以于早期严重病况下及早接受合适、合时及最佳的治療; 2、原位癌可获最多各2 次,每次相等于当时保额25%的赔偿; 3、次级侵害性恶性肿瘤(包括慢性淋巴性白血病及皮肤癌)亦可获1 次相等于当时保额25%的赔偿; 4、其他早期严重病况亦可获最多各1 次,每次相等于当时保额20%的赔偿; 5、如果受保人患上指定的52 项严重病况,即可获一笔相等于当时保额100%的赔偿 保诚危疾加倍保可提供了47种早期疾病的覆盖,其中原位癌最多可以赔付2次。冠状动脉血管形成术最多可以赔付2次。 除以上两种,其他早期疾病只能理赔一次。 (三) 一张保单,3次癌症赔偿,赔偿额达投保额的300%,所有疾病保障总赔偿,可达投保额的700%。投保一张保单,相当于7张保单!(相比于传统险赔付大病之后保单失效,危疾加倍保给被保人提供层层保护。即便是患大病理赔过,也无需担忧后期保障) 1、保障早期癌症至末期癌症,受保人可备用癌症保障总赔偿高达当时保额之300%,以舒缓治病的经济压力 2、如果受保人于确诊原位癌(25%)后惡化至癌症(100%)及末期癌症(20%),可获合共为当时保额145%的赔偿,而每个癌症阶段期间均不设等候期(须符合有关条款) (四)免费额外35% /50% 投保额,额外赔付,加固层层保障 1、在首10 个保单年度免费附加于危疾终身加倍保 2、为投保年龄19 岁(翌年岁)或以上的受保人提供当时保额之35%作为额外保障; 3、为投保年龄19 岁(翌年岁)以下的受保人更可享当时保额之50%额外保障 4、额外保障为一次性,于严重疾病保障、末期严重疾病额外保障或身故保障下支付(早期严重疾病保障并不适用) (五)6 项末期严重病况可享额外保障 1、如受保人被诊断患上癌症、心脏病发作或中风 不论是在首次诊断时已达至保单注明的严重程度,又或是被诊断为此3项严重病况后,该严重病况之病情于指定期间内进一步惡化至符合相关定义,本计划将提供当时保额20%作为额外赔偿 2、如受保人被诊断患上阿耳滋海默氏症、柏金逊病或多发性硬化症,若不幸于61 岁(翌年岁)或之前被诊断,本计划将额外赔偿当时保额20%。 末期严重疾病可以额外享受20%保额赔偿。比如某人患原胃癌,那么他可以享受25%保额赔付,如果癌症恶化,成为胃癌,他可以享受100%保额赔付,如果是末期胃癌,他还可以享受20%的额外赔付。这位人士的家人最终可以得到145%的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