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摰为您健康而设的全球保障
挚为您优悦医疗保险计划专为1至70岁i(下次生日年龄)的尊贵客户提供周全的全球和终身医疗保障,最高赔偿金额达6,250,000美元 / 50,000,000港元。同时,您可以选择在计划上附加门诊、产科1和牙科保障2。
产科保障1的投保年龄为19-40岁(下次生日年龄)。
在不超过每年最高保障金额2,500,000美元/20,000,000港元和终身赔偿保障限额6 6,250,000美元/50,000,000港元,以及所選的每年自付额的限制下。同时,有关治疗和服务的开支也必须属于合理和惯常收费和医疗需要7。
视乎我们是否向所有已投保此计划的保单持有人持续提供本計划,以及续保時所适用的条款、细則和保险费率而定。终身续保保证不包括附加产科保障1(保障至45岁[下次生日年龄]止)和附加牙科保障2(保障至75岁[下次生日年龄]止),并受保单条款和细则限制。
如要附加产科保障,必须先投保门诊保障和牙科保障2。
如要附加牙科保障,必须先投保门诊保障。
应支付的赔偿金额(身故保障除外)会在下列情况下减半:(1)受保人在美国住院/进住、接受治疗和/或医疗服务时在过去12个月已居住在美国至少183天;和/或(2)在主要保障项目下,受保人在美国的任何住院或接受日间手术并没有预先取得我们的批核,但因意外直接引致则除外。
终身续保受限于我们是否向所有已投保此计划的保单持有人持续提供本计划、续保时适用的条款和细则以及保险费率。我们保留权利在每个保单周年检讨保险费率,并相应划一按特定风险级别调整保险费率。此外,我们也有权就过去或预期的医疗惯例和索偿经验的转变,而在每个保单周年调整保单的条款和细则和/或其保障项目,而有关调整会适用于本计划的所有保单。如我们决定不再向所有已投保此计划的保单持有人提供本计划,我们会致力为受保人提供另一当时可提供的医疗计划,而不会新增个别条款或不保事项。
如有虚假性质的索偿,保单将会被終止。除在紧接受保人55、60或65岁的保单周年外,若您在保单发出后申请減低每年自付额,必須完成医疗核保程序。
终身赔偿保障限额是指在受保人在世期间,在同一受保人的所有生效和已终止的挚为您优悦医疗保险计划的保单下(包括附加保障[如有])累算已支付和应支付金额总和的绝对上限。
医疗需要是指住院/进住、治疗和/或服务是符合病情的诊断以及符合处理该等病情的常规医疗。该住院/进住治疗和/或服务应符合被广泛认可的医疗方法的标准,而并非纯粹为方便受保人、其亲属或注册医生而提供的。在住院的情况下,以受保人的病征或病情而言,有关治疗和/或服务在不住院的情况下是难以安全地进行的。
在销售过程中此文件必须与有关产品小册子一起阅读。有关保险计划的产品条款、细则以及风险披露,请仔细阅读有关计划的产品小册子和保单文件。
挚为您优悦医疗保险计划由保诚保险有限公司(保诚)承保。此文件只作参考用途,不能作为保诚与任何人士或团体所订立的任何合约。您应仔细阅读产品小册子载列的风险披露事项和主要不受保范围(如有)。如欲了解更多有关本计划的其他详情、条款和细则,请向保诚索取保单样本以作参考。
保诚有权根据保单持有人和/或受保人在投保时所提供的信息接受或拒绝任何申请。
缴付保费的划线支票抬头请注明保诚保险有限公司。
此文件仅旨在香港派发,并不能诠释为保诚在香港境外提供、出售或游说购买任何保险产品。如在香港境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提供或出售任何保险产品属于违法,保诚不会在该司法管辖区提供或出售该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