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大数人而言,保险公司所谓10-20%的实际收入(指扣税和社保外)做为商业保险保费的开支的合理范围都偏高了,我个人理解这个数额是保险代理人为了增加销售额而做的营销战术。事实上,我个人认为中国家庭在没有避税需要的情况下,家庭保费支出一年在年收入的5%以下比较合适——一位年薪10万的年轻人一年花1万-2万去买保险?真没有太多的必要。如果你不保障医疗险种和车险,这个保费开支更应当降低到年收入的1%
2015-11-11
大陆人士去香港买保险最多的莫过于重疾险和教育储蓄金两大类!——重疾险香港目前的重疾险产品结构主要有两种:第一种:主约中包含基本重疾保障,早期疾病,甚至是包含多重保障(保险公司:友邦,保诚,中寿及宏利)第二种:主约中只包含基本的重疾及极少数早期疾病,必须以附加形式附加早起危疾,多重疾病保障(保险公司:安盛,富卫)针对上述简单的介绍一下:香港友邦保险:进泰安心保(54重大疾病+35早期疾病+4儿童疾病
2015-11-11
关于买保险,至始至终都不是我想购买的,从小就认为保险就是难人的,很早听说的就是中国人寿,那时候还小,家里人时不是讨论着,谁家出事故了,托关系,找门道去找保险公司理赔,哎,多麻烦的一件事情。从此在我的脑海里也没有了保险的生存余地,我也很少接触保险之类的,一接触就认为是骗钱的,可是慢慢的随着我在社会的经历还有保险公司的更新及保险制度的完善,也让我看到了不少好的一面,比如生活中的车队就是很好的一面。那么
2015-11-11
保险合同的中止是指保险合同暂时失去效力。在人身保险中,保险期限一般较长,投保人可能因为种种主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缴纳续期保险费,为了保障保险双方的合法权益,并给投保人一定的回旋余地,各国的保险法一般都对缴费的宽限期及合同中止做了明确规定。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合同会中止呢? (1)宽限期结束仍未交费 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交纳续期保险费有宽限期的规定,宽限期从合同约定的交费期的次日零时起到第6
2015-11-10
问:银保产品和保险公司销售的理财产品有何不同? 答:相对来说,银保产品保单年限较短,期交一般5-20年,集中在10年的较多,而在保险公司销售的20-终身 问:银保产品不在保险公司卖吗? 答:对,只可以在银行邮储渠道销售。 问:银保产品要多经过银行一道手续,也就是说保险公司还要给银行付手续费,那样的话,是不是银保理财品种付给投保户的红利相对保险公司直接销售的品种来说要少一些?
2015-11-10
1982年首款重大疾病保险与于南非问世,有一位外科医生首先提出该产品的创意,用于缓解心脏病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1986年后引入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国家地区,并得到迅速发展。1995年,我国内地市场开始引入重大疾病保险。 应该说,在今天大家对于重疾保险并不陌生,但随着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出现,重疾保险种类越来越多,功能也越来越细化。可分为: 1、提前给
2015-11-10
亮点1 新增不可抗辩规则 新《保险法》第16条规定,“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予保险金的责任。 比如:王先生曾做过胃部手术,投保时,代理人明知这段经历,依然默许王先生在“过往病史”一栏填上“无”。按老《保险法》,若干年后,王先生再动手术时,保
201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