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异议”条款是人寿保单中常见的条款,通常指定只要保单生效一段时期(通常为期两年),即使保险公司其后发现保单持有人/或被保人没有披露所知范围内任何对签发保单的重要事实,如果并无欺诈成份,则保险公司不可以就保单提出争议或抗辩。 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基本条款,是为了确保投保人的利益而制订的,每个保险合同都有,如当投保人“无意”忽略一些健康状况,保险公司应该在投保人两年内去查证,否则就失去时效。
2015-11-26
香港保险业对于大陆保险来说,究竟有什么魅力么?下面我将大陆保险和香港保险的不同条款做一个详细的分析,答案自然揭晓:1、“不再异议”条款即保单生效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对投保人在投保时提交的档提出任何异议,但恶意欺诈以及不缴付保费情况除外。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基本条款,是为了确保投保人的利益而制订的,每个保险合同都有,如当投保人“无意”忽略一些健康状况,保险公司应该在投保人两年内去查证,否则就失去时效。而
2015-11-17